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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晚晴律师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人身伤害/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动人事/房产汽车

我三十年前被劳动教养过,零九年12月份入职石油大连运输公司小车司机工作至今,没有重新犯罪,沒有违反公司规定,领导说我入职开的无犯罪证明是假的,要解除合同,合法吗

如果你入职时无犯罪证明是由派出所出具,那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2010年4月进公司工作,公司2011年1月与我签订的合同,合同到期,2015年跟我签的合同到2020年12月30日,昨天公司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合同,赔偿9个月工资,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我的眼睛被打了两拳,经医生检查结果是神经耳鸣他们要负什么责任?

如鉴定无伤残,那他们要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等必要支出费用。

我妈于8.4日因肚子疼痛就诊于县医院,在医生的要求下做了各种检查,医生得出的结果是阑尾炎需要动手术,然后8.5日上午把我妈推进手术室,术中说不是阑尾炎,探查发现一包裹性肿瘤并穿孔可能,最后终止手术,说完善肠镜检查,再定下一步治疗。我们家属听见这么严重,自行转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了各种检查说我妈没有肿瘤。因为县医院的误诊反而肚子上还开了三刀,医院还不承认他们的过失,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可要求县医院保存病历等资料,提起医疗纠纷的诉讼,诉讼中再进行鉴定确实医院的责任多寡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