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湖北人,男方是湖南人,当时结婚证是在湖南办理,现在我们办离婚可以在湖北办理吗?

2025-05-21 12:0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为一方时,其婚姻关系的有效性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因此,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均为湖北,则在湖北可以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2025-05-21 12:05: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851今日律师解答 52794

相关推荐
男女双方离婚,有一子,男方自愿承担抚养费,男女双方为异地,现离婚两年,男方突然拒绝女方在孩子假期时接孩子到女方家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我想离婚我们有欠债务还有两个小孩,我应该怎么办 1回答
房子一共30万,女方出了10万,我转帐20万给女朋友买房了,产权办成女的了,,有银行流水,女方不能认同居三年,女不办结婚证,女方分手了,我能要回我的钱吗, 1回答
我泰安的,没有结婚彩礼钱是有是应该退回?女方不退的话,走法律途径会遇到什么实际问题?不找律师能起诉吗?找律师的话多长时间能打完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1回答
父母的保险继承给女儿可以吗?但是也有儿子.如果父母给女儿,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1回答
离婚期间怎样要孩子的抚养费?怎样要求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1回答
二婚,结婚十年,她代一个女儿,来时七岁,今年十八岁,她让孩子认家了,过年没回来,我很生气,现在我们分居,我不供养孩子合法吗。给老婆生活费给多少钱,离婚的话还给她钱吗。 1回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就这个起诉书说的不是实话我们应该办 1回答
我离婚了,跟有家的男的怀孕了,他有义务负责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娶了个媳妇不能自理,给我赵成负担,我想离婚改怎么写,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