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他人出资购买,登记在一对夫妻名下,其中一人放弃,不动产证是一个人名字,那是怎么区分?
2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6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动产物权转移给特定一方,则该约定应为有效。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一方放弃对不动产权益的主张,但只要另一方未取得其他方式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取得了对该不动产权益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该不动产权益仍应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 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需要解答,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