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膝下一女一子丧偶后,年轻再婚,生下一子,后奶奶膝下3女,爷爷97年过世后所有遗产我父亲作为长子并没有争论给了没娶妻的弟弟,可是弟弟前日工伤去世单位赔偿80万,爷爷已过世,老母亲近90岁的人了,这笔钱老母亲带过来的女儿霸占,还有房子也是我爷爷旗下的,去世后房产名改为刚去世的叔叔的,请问我父亲作为李家人是否有权争论这笔80万补偿金和房产?
23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时,其配偶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一半遗产份额;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同时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其他没有扶养过被继承人的子女平均分配遗产。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父亲是被继承人的儿子,因此他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然而,由于被继承人在去世前已经立遗嘱将财产赠与他人,并且赠与行为有效成立,因此该部分财产不应归入您的父亲的继承范围。 至于房产的问题,根据《民法典》,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合法所有的所有人。如果房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为去世者的配偶或者父母,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其他合法所有人,否则应该认定房产仍属于去世者及其配偶或父母所有。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您父亲对遗产享有权利,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公正判决。同时,对于房产问题,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