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请您帮帮我,我老公欠了60万赌债着急还,我只好卖无锡房子(房子产证2018年5月拿的,不满2年),在中介签了合同162万,9月签的合同,说10月16号付首付40万,因房贷还有18万,客户9月开始每月贴我们800利息,可现在11月8号了还没有到,合同写应付款推迟一个月不付,合同自动解约,请问800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这个合同算无效了吗?还有合同注明余款要房子满了上市交易才能给我余款,也没写清具体时间,我是不是没有保障?
2026-01-03 08:34首先,关于您的房产出售和购房贷款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和银行,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流程。此外,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对于800元利息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且是基于您同意支付的部分,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或调整利息。然而,这通常需要详细的合同条款以及具体的法律分析来确定。 至于合同中提到的“余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满一定条件后才可退款给买方,那么该条款可能对您有保护作用。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可能会导致您无法得到全额退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卖房者进行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 最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的合同条款,包括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规定。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最好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