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苍南树人中学一名外来教师,6月1号上完课后由于一次模拟考试成绩在全市28个学校排名16为理由被开除,董事长在学生家长大会对其侮辱强调教不好承诺家长和同学立马换新老师,还在合同期内被停课开除并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面子,由于孩子还在三小上学所以我过着躲在房间自闭的生活,送孩子都偷偷摸摸等操场没人才去接送,也不敢去食堂吃饭,像坐监狱一般很无助,我怎么能通过劳动合同法为自己维权,希望您能帮到我?
12天前首先,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解雇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且未违反任何合同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理由并遵守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视,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您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来解决争议,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方案,恢复生活和工作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