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以下所述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男方父母首付房款八万,其他按揭,由于男方户口问题贷款未批复,也没有房产证,结婚后一年房产过户给儿媳,由儿子和儿媳共同还贷款,请问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1-07 05:4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且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对该房产进行了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如果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实际产权归属男方或男方与女方共同拥有;或者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对房产有居住权、使用权等权益时,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若房产登记在儿媳名下,但实际产权仍归男方所有,并且婚后房产已由儿子和儿媳共同还贷,那么这套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请注意,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进行分析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