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对方要原来购房合同等资料能给吗?
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转移占有。”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合同约定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名下,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当将与该房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材料提供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产权证、贷款协议、水电煤气缴费记录等。同时,如果合同中存在其他特殊条款或附加条件,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建议您与卖方详细沟通,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都能顺利交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