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生了孩子分手后,南方一定要孩子,我应该做些什么呢?抚养费必须要给吗?
2024-08-15 13:46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应当考虑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数额应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综合因素进行计算,并且通常会随着孩子的成长和经济条件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调解机构,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全面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