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想离婚,有一套房子,有一辆车,房子还没有下来房本,没有存款,现在已经把这套房卖了,卖房钱每人一半拿着,我女儿想要车的一半钱,还有他的住房公积金婚内的一半,对方不给,说是买房时他家掏了28万,我家掏了20万,按比例分不给这个车钱还有公积金钱正好,买房时写的他俩的名字,谁家都没有写任何证明证明给自己子女,现在孩子一周7个月我女儿要,请问我女儿要车钱一半还有婚内公积金一半合理吗?另外他家给的5万定金我家没要也放到房款里了
2025-06-10 06:53在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家庭纠纷的情况时,需要仔细考虑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法律规定。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女儿要求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出售所得款项和婚姻期间的公积金是合理的。 关于房产,虽然你们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但考虑到房产的价值,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争取将部分房产价值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此外,如果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至于公积金,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因此婚姻期间的公积金也应该视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购房定金,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一种合同义务的体现,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定金属于一方所有或用于特定用途,否则一般不应被视为财产。如果您认为购房定金应由一方支付,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未来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