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亚北平行进口车做了车贷,是浙江工商银行通过可以放贷,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结婚证这些手续都通过微信发给银行工作人员了,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上午我去找的工作人员,可卖车方没有现车,我付不了首付了,我联系银行工作人员把情况说明,我去找了他,他让我把签字部分拿笔涂了,这样可以吗?
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问题。 车贷合同。如果您与卖车方签订了车贷合同,并且支付了首付款,那么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得到遵守。如果卖车方未提供车辆,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合同欺诈。如果卖车方在签署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如虚构不存在的车辆),则可能存在合同欺诈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信息泄露。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确保其安全和保密。如果您发现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使用或泄露,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寻求法律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拒绝强制交易的行为。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利要求卖车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进行欺诈等不正当行为。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卖车方沟通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用。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