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楼带露台,二楼是商铺,现在二楼的商铺做广告招牌与露台围栏高度齐平,我们三楼业主不同意,物业解释说外墙为公用部分,他们可以做广告。既然是公用部分他们没有经过所有业主意见,可不可以让他支付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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