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孔律师,我3年前牵扯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当时法院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我是被告,协议也已经送达,但是原告迟迟不配和我帮助她履行,时隔三年她现在又要重新起诉撤消当时的协议,我想问问她可以反悔吗,她觉得当时的协议又不满意了
2024-08-27 03:40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原告诉请撤消之前与您达成的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得到法院的认可并送达对方,那么通常来说,该协议是有效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意更改或撤销该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后,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已生效的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当时签署的协议并不满意,您可以考虑提出异议或者要求重新协商,以期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