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三年了有一儿子今年六岁了有我直接抚养,协议书写每月给孩子500生活费女方至今没给,通过法律能马上拿到钱吗
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请求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这通常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协议等。此外,还需要提供您的收入证明和财产状况等支持性材料。 如果案件被受理后,您将需要与对方进行调解或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法庭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裁决,可能会判决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定期支付生活费用。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会花费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管辖法院的处理速度。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受到不必要的惩罚。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