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帮别人代驾,6号诸暨过路口53码开不及避让,刹车。打方向,车翻撞死24岁贵州过路口未婚男,有监控。认定朋友主责,现在看守所。保险赔95万。没拿到谅解书。车主车已开回。
2024-07-23 10: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起交通事故涉及了一位朋友和一位不幸的年轻男子,两人均受到了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且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司机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者。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朋友已经被拘留并关押在看守所中,他可能已经接受了警察或法院的要求,同意赔偿受害者家庭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大约95万元作为赔偿金。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个数字不够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赔偿金额。 此外,对于未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这一情况,您应该了解,谅解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公司会增加赔偿金额。谅解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不是强制性的,而且它只能影响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的看法,而不会改变事故责任的认定。 最后,虽然事故已经发生,但您仍然需要关注后续处理过程中的所有细节,确保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被正确地执行,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和其他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