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家,去年7月份在江苏昆山签订了卖房合同,预计10月份房产证下来了走流程,实际12月份房产证下来,但10月份出台房产政策(需要买家一年社保),买家一开始说到今年6月可以走流程,实际得到10月份他社保才满一年,现在我房贷还正常在还。经中介沟通:买家说咨询律师没有违约,也不见面谈,只愿意出一月1000利息(部分)。问:该合同是否还有效?若有效买家首付没有受政策影响,还没有支付,是否已经构成违约?若有效我贷款利息是否应由买家全部支付(房产证下来后)?
2020-04-04 09:40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