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前妻离婚的时候有套房归我,房产证刚拿到手,就是没办不动产证。我现在想再婚,可女方要写她的名字,我就怕如果我们以后过得不怎么样她要离婚,我的房子是不是要给她分一半,在线等,谢谢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您在与前妻离婚时,房产证上如果没有明确标注属于您的份额,则该房产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现在想要再次结婚,并且希望将这套房子作为婚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建议您和前妻就房产归属进行协商。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自己的意愿并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是您个人所有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来增加房产的价值或保值,例如装修、增配家具电器等。 关于是否需要给前妻部分房产份额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协议约定。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考虑在婚姻关系中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请注意,任何财产分割都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避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务必谨慎处理此类问题,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