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买了一栋空中别墅两层,但是住建局备案是两家,也就是兄弟两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然后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拿房产证的时候我们已经领过结婚证了,要是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还有请问您什么叫共同财产呢?
21天前你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否仅有一方的姓名,该房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 至于“共同财产”的定义,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以及夫妻一方因继承、赠与获得的财产等。这些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不适用这一原则。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