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准备离婚,女方的户口本来是四川的,现在迁到山东了,男方起诉的话,在哪起诉
2024-11-24 06:44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通常会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来确定管辖权。如果原告和被告都住在同一个地方,则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居住于不同的地方,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管辖。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女方户口已从四川迁移到山东,那么她就属于山东省籍,所以男方起诉离婚应当向山东省内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男方可以将案件起诉至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需要依据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进行裁决。因此,在正式起诉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