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份在一家公司入职除去休息天数一共11天上班时间,但是发工资只给了我640块钱,之前面试说的工资是3000,但是因为小公司入职还没转正所以没有什么劳动合同,但是杭州最低工资标准是2010元,我11天只有640元是否违反最低标准?我联系人事问工资,她跟我说了工资组成部分,问老板要工资条也一直不回复我,请问是否合理呢
12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11天)和工资金额(640元)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之间存在差异。然而,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您无法直接依据最低工资标准来判断您的权益是否被侵犯。 其次,关于询问工资和要求工资条的问题,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做法之一。如果公司拒绝提供相关文件或解释工资构成,这可能会导致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与该事件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资单、工作合同、请假记录等。 尽快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有可能,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解决此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具体操作细节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