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本人系组合家庭,在再婚前,与现任老公商量好一起买房,当时约定买房后属于两人共有财产,所以我先给他转了部分房款,(房子是按揭,我只转了首付款的一半),当时出于对他的信任就没有写什么字约,只保留了银行转款凭据,买房2013年,结婚2015年,现在,上月售房部通知可以办理产权时,他居然悄悄带她女儿去售房部重签了合同,因买房时,我在外 地,那时是他一个人签的合同,现在他有意违背我们曾经说好的,改变了我们的初衷,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他吗?
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再婚前与现任老公商量好一起买房,并约定买房后属于两人共有财产。您先给现任老公转了部分房款,并保留了银行转款凭据。后来由于您不在场,现任老公一人签署了购房合同。 现在,你们打算出售房产,但现任老公却擅自更改了当初的约定和协议,将房屋过户给了他女儿。这可能违反了双方之前达成的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和解除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维护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