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现在世,有三个女儿,多年前两位老人在公证处把名下产权房做了遗嘱(遗赠)公证。夫妻两人公证给他外甥女,这在法律上有效吗
18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遗产继承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母去世后,他们通过公证将房产遗赠给了他们的外甥女,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其他遗嘱或者相关文件,那么这个遗赠是有效的。因为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和您的姐姐们对这个遗赠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遗赠的有效性。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姐姐们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详细地了解这一问题并得到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