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办的婚礼后一起生活到16年8月登记领证,16年5月男方家想给买8万的车,但当时只能拿4万现金4万贷款,女方想添钱买好一点的车,最后买了12万的车,没有让贷款,女方先拿了8万,然后男方父亲工资卡放女方这一年攒了4万给女方。车写的女方的名字。17年9月发现男方出轨,经过三个月挽回无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把8万还给他家才肯离婚。请问男方有权要回车或者买车钱吗?男方出轨后写过如和女方有感情问题不要这车的字据。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车辆也已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车辆所有权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因此,男方无权要求返还购车款或要求将车退还给自己。 关于男方提出的“如和女方有感情问题不要这车”的字据,这个条款是否有效以及能否作为主张权利的理由,需要进一步考虑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口头协议或未经正式协商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除非是婚姻关系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的情况外。如果该字据是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可能对解除婚姻关系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来要求返还购车款或车的所有权。 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具体判决结果可能会基于实际情况、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建议双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公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