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去年三月份交的房,房子是去年七八月份交的订金,十一月把所有房款交清,签了买卖合同,合同里写着卖方应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和过户,今年三月份左右我要求卖方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对方说出差了,他出差回来以后本来答应协助我们办房产证,后来四月份房价大涨,他以出差为由,不配合办理,经多次电话沟通,他说我们夫妻一致认为房子卖亏了,说给我们几万块钱要求我们把房子退给他们,但是我们不想把房子退给他们,他们们说可以协商,话里话间的意思就是想让我们多加钱给他们,我们签署的协议有他们夫妻的签字及手印,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2024-10-04 08:2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交易存在一些争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似乎没有履行这些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选项。 谈判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卖方进行谈判,讨论双方的利益并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继续执行之前的协议,并且可能需要重新协商价格或者支付额外费用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卖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未能履行其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可能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寻求中介帮助。如果您对上述两个选项都不满意,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房地产中介的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解决纠纷,并提供适当的建议和支持。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决定。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