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分户人口补偿,我们没分户安分户补偿的,户主是公公,请问我们的平方数得到的安置房写谁的名字,我公公选择房票在别处已经买房,我们选择安置,请问我公公有权把我们的安置房写他的名字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通常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户主(即公公)与被拆迁人(您和您的家人)共同拥有安置房的权利。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公。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可能需要将部分或全部安置房产权转移给户主。在这种情况下,户主有权利决定是否将安置房产权转移到自己名下,并且可以要求其他成员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您与公公沟通,了解其意愿并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等。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