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金计案件问一下,我有个堂弟他们开了一个生态园是三人如股的,他们搞了一年,我堂弟就拉我进生态园如股,当时叫我在里面管理每月工资5000元,我投了二十多万我弟没给我收据,合同到今天也没有,过一年多我才找到他们三个股东,他才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从哪天后我就没工资了,也没通知我开过一天会义,请问我能问他要回我的股金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权益纠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公司章程来确定。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分配收益和承担损失等事项。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股权,并要求被告按照章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股息或赔偿损失。其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沟通,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