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跟我的继母是于2012认识2013年1月份登记结婚当时给了继母4.2万的彩礼(继母说她还有4.2万的债跟我爸要了4.2万来还她以前的债,当时给她钱的时候没有任何证明)现在他们想离婚我想问这4.2万能要回来吗?
回答数:927
这是不能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793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21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