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6周岁,签了份劳动合同去打工,父母不同意我去,但我还是去了,打了三天,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我打算解除合同 辞职,但中介方说拒绝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付违约金1000元(工资有3000) 问:我该怎么办,要付违约金吗?
2025-05-09 22:49在您未满18周岁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从事任何职业活动。因此,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解约。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合同并避免支付违约金。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指导。 重要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