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机动车撞到摩托车,后来送到县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小脑挫伤,胸肋骨骨折,住院俩个多月,病情突变,转入省人民医院后又查出急性骨髓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病情稳定后出院,住院费花费将近十几万,交通局判定机动车负70%责任,因为摩托车没有牌照,也没有驾驶本付30%。现在出院,双方调解,请问肇事者应该赔偿多少钱合适?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的情况下,由于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因此您有权要求该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误工损失。因误工造成的收入减少。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造成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则可以适当考虑给予赔偿。 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或其他财产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并且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和计算。 另外,如果您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进一步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尽可能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