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97年12月4号去韩国打工,到今天为止已经快20年了,这期间有时回来有时不回来,到2011左右我们感情破裂!但没办离婚手续,前几天给我来信要跟我办离婚,她的存款情况我不知道,我是下岗职工,2005年我离职,至今。劳动保险我也没交,我们有一个女儿,28岁了在韩国读书,费用都是她妈出的,我还有一个八十三岁的老母亲,我们有一套住房在爱民街西六条路,65,45平方,是2001年买的,当时买房时是职工价,(五十平六百,超出部分一千三,)。她现在要离婚这房该怎么分割?(她有多少存款我不清楚)!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情帮我解答?
2021-06-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