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结婚8年,现在老公用冷暴力2年逼迫我离婚,孩子7岁。结婚后第6年老公退伍,分到退伍费,维和补贴费,公积金养老金,这些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能否分到一些?婚前老公沈阳有套房子,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结婚后一起还房贷8年,收据都被老公拿走了,我要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能分到。谢谢帮助 领证了 孩子女儿 70 老家一套自建房 35万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并向您提供的家庭情况表示理解与同情。 关于您的问题,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点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 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等实物资产以及银行存款利息、保险赔偿金等法定孳息。 退休金/抚恤金。根据相关规定,军人或公务员的退休金、抚恤金属于个人所有,但通常会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除非另有约定。 军人退役费。根据相关法规,军人退出现役时获得的各种费用(如退役安置费、复员费等)通常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由一方单独享有。 贷款债务。对于用于共同生活的房贷、车贷等债务,即使其中一部分款项是通过个人名义借款,也不排除为共同债务,因此可能存在共同还款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细节或者寻求法律建议,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财务记录、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证据。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