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婚姻方面的问题。我是女方,去年年初与男方举行婚礼,婚后两个月怀孕,七个月后检查出胎儿畸形,在双方同意下做了引产,引产后第二十天,丈夫因生活琐事与我发生争吵,并给我母亲打电话,让娘家拉走嫁妆离婚。因为风俗(小产后未满一月不能回娘家),就坚持待到出了月,在此期间丈夫始终与我冷战。满月后,我回了娘家,回去后男方来人来了三次,说是劝回,实际在一直诉说我的不是,我气愤坚持不回。后来男方见无果,就提出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把彩礼钱要回。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我需要怎么做?
2024-08-10 22:2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如果你们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婚的,那么你们之间应当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过生育行为,那么你们有权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教育权等权利。因此,即使你们的孩子存在某种疾病,你们也有权继续抚养孩子。 至于您的丈夫提出的赔偿请求,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你们在婚前已经约定好,或者在婚后的财产分割中明确约定了一定比例的补偿金,则该请求可能合理;否则,这种请求可能会被视为无理取闹或恶意讨价还价。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