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租住的房屋由于房东要为动迁而修缮房屋导致提前搬走,可房东不退我租金,声称是他并未要求我搬走,是我自己要搬走,可他的修缮工作影响到我的生活,我在租房时未与其签署租赁合同和收据,现在有什么办法吗,我交的租金是一年十月一号到期,我报警可以吗?
2024-10-08 23:50首先,您需要确认房东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出租人进行装修或改建等影响承租人使用的行为前,应当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并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其次,如果您的租金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的,且双方都已签字盖章,那么您的租金是合法有效的。即使您在租房过程中没有与房东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和收据,但只要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是明确的并有证据支持,也可以被视为有效的租赁关系。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造成了您的损失(如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因房东行为造成的损失。此外,如果您对房东的行为不满,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关于报警的问题,虽然报警可以帮助收集证据,但是具体情况需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发现房东正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威胁到您的安全,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和处理。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