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给我买了一套房并写在了我的名下,现在男朋友已去世但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现在我已将房子卖掉,公安说买家给我打款时要让我先给他们打个招呼,然后他们会告诉我如何打款并且会给我出具条子。请问公安是否会冻结房款或没收房款?公安局的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被冻结或没收还可以拿回来吗?我怎样做才能保证自乙的利益不受损害?
2025-03-23 12:05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买卖涉及的款项属于交易双方共同所有,且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至您手中。因此,房产出售前必须得到您的同意,并由您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您已经将房产出售给他人,那么公安机关不会冻结或没收房款,因为房款已经被合法转让给了他人。同时,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否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建议您与购买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协议,并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此外,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应尽量确保所有的手续都已完成,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