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开化妆品店,我和她关系不错,我经常去她店里面护肤,聊天,她的店是和别人合租的,在17年11月份又重新和别人租了,以前和现在一样,她的化妆店在楼上,楼下还有人,是买衣服的,现在她告诉我说,她的店前前后后少了好多东西,现在她却报警说是我拿的,我应该怎么办啊?
2025-05-14 14:04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与案件无关,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辩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以便更好地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