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已经成年并且工作了,我爸爸和阿姨认识是在我成年后在婚了也扯了证了也是在我成年后,阿姨也没有抚养过我,家里有一套房子,当初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和我爸爸所有,我爸说扯证前他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的房子归我,阿姨有居住权,但如果我以后不孝顺,他走了以后不孝顺我阿姨,他就房子捐给国家,我想问,这个孝顺在法律上得意思是,我要赡养个养老阿姨吗,阿姨自己有一个女儿
2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及子女赡养义务等法律问题。关于您的疑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无须考虑是否孝顺与否。因此,如果您父亲和阿姨已经结婚并取得房产所有权,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至于遗嘱中提到的“不孝顺”的情况,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和内容要求,并且必须经过公证。如果遗嘱真实有效,那么该部分条款对继承人的效力有限,不会影响到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对于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这一义务并不取决于子女是否孝顺或是否履行了其他法律义务。子女是否有能力支付赡养费用,以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如何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赡养义务的具体实施。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