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合伙买了一辆大车,用于拉石子赚运费,现在已经干了三个月了,另一个合伙人要退出,当初车子首付首付一共是240000元,每月车贷是13800元,现在合伙人提出要把首付的钱和还了三个月的车贷给他,这样合理吗?
2025-05-08 19:19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合伙人在共同经营中因个人行为导致合伙债务,其他合伙人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对于你们合伙购买的大车,其价值通常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并且在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如果你的朋友想要退出合伙,他应该按照他的出资比例分担合伙债务,而不是要求你或其他合伙人偿还他的个人债务。 再次,关于还款车贷的问题,由于你们已经同意将车贷还给你的朋友,那么这个决定应该是双方一致同意的结果。但是,建议你在与你的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先仔细考虑一下自己的财务状况,确保这笔交易不会对你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做出任何重大决策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