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房子,卖房的销售告诉我,有一个4万元抵一口价的优惠,大概优惠的价格是7万元,但是4万元却没有写进购房的认购书书里面,到时还要交4万元。我的定金已经交了,我该怎么办呢?我周六去付首付的时候要不要付那4万元,别人房地产公司实力大,我小老百姓会不会斗不过,会不会受到威胁,你们律师见识比较多。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后续可以付费咨询。
2025-04-17 03:43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购房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关于“抵一口价”的条款。如果该条款明确地存在于您的合同中,并且您已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则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即差额部分)。然而,如果该条款并未在合同中明确列出,那么开发商有权保留收取额外费用的权利。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您周六去付首付,您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在支付之前,最好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付款方式和所需提交的文件。同时,确保您清楚知道您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为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面对房地产公司的力量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