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方单独签署购房合同,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该房屋,其中我方为父母直接打款给房东,对方为子女打款给房东,结清房款后,我方添加不动产证共有人,并注明产权各占50%,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享有50%房屋产权,还是算是双方父母对我方的赠予?
2024-10-11 07:52在您的情况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您与配偶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因此,无论房产是您一方单独签订合同购买还是双方共同支付款项,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当视为共同共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您和配偶之间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您和配偶对房产均有平等的共有权,不存在“赠予”的情况。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