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连造船厂工作,进入公司没有发过工作服,劳保鞋,只发了安全带和安全帽还是旧的,期间变故公司换了老板,前老板在期间扣过我们两千块钱,现在换了老板也没提过这两千块钱的事,我想咨询下如果离职了这两千块钱应该跟谁要,有离职的同事没有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扣了两千五百块钱,如果我正常离职公司应该扣我钱么?我们都是日工资,但是合同上的工资只是一千多,但是开支的时候是按日工资开的,正常合同应该是三份,我们都是一份,这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因为离职扣钱走法律程序,合同是有效的吗?希望得到您的回答,谢谢!
2021-07-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