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两年了,离婚的原因就是他不顾家,喜欢到处借钱,嘴里没实话。当时他欠外面4万多人民币,我为了和他离婚,帮他还了这笔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顺利的离婚了。可是今年7月份开始,我就接到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电话,他们说他留的是我的手机号,就意思说我是他最亲密的人。他的电话已经关机,也人间蒸发了。贷款公司联系不上他,说他借了10几万,还有车贷。乱七八遭的。然后就拼命的给我打电话?我倒并不怕什么,只是觉得不想趟这个浑水。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先保护我自己!
回答数:588
不是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无须另一方承担,另外对于对方的骚扰行为可不用理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71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38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