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95年去世了 留有一套房子 外公在大概七八年前去世 外公外婆一共三个孩子 母亲去世还有一个舅舅一个姨 现在想把这个房子改成我的名字 母亲是未婚生的我 不知道父亲是谁 到公证处他们说要办下来得让舅舅和姨签放弃继承 我想问现在这个房子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我和我外婆 外公的那一份给了舅舅和姨 但他们两个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么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为什么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有继承权? 我要是想把房子改我的名字只能他们放弃继承么
2025-06-22 22:5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的母亲没有结婚生下您,并且您也不清楚其父。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可以直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外公和外婆的其他子女(即舅舅和姨)是否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问题,通常而言,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权利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去世时,她的配偶(如果存在的话)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然而,由于您母亲未结婚并无法证明其配偶身份,所以您可能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至于您提到的放弃继承的问题,这通常是处理遗嘱或遗产分割的一种方式。如果您决定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您需要与舅舅和姨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记得在进行任何涉及财产转移或遗产分配的决策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所有合法的程序被遵守,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