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只拿了证,没办婚礼,期间家庭所有开支全是我出钱,我是教师,工资收入固定的,他没有固定工作,辗转换了三份工作,收入不稳定。家里没有孩子,他爸爸过世了,妈妈自有收入。我们的账目花费清楚明了,家庭开支几乎都是我出钱。就这样他还奢侈无度,到处欠赌债,甚至骗取银行信用卡企图不还。现在我想离婚,请问他有权分我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吗?全是我工资收入!
2025-07-25 08:35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提到的“他”指的是您的丈夫。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另一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生活期间的存款、股票、债券等资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他”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额外的收入或财产,并且这些财产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因此,除非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的行为导致了夫妻财产的流失,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此外,您提到的“家庭开支几乎都是我出钱”,这表明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责任和经济负担。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支出是合理的,并且没有造成过多的损失,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最后,关于赌博债务和诈骗信用卡的行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涉及金钱,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寻求解决争议的方式,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