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结婚,己过17年了,我(女)沒有孩孑,他(男丿有一个女儿,孩子今年28岁,200O年结婚孩子11岁,跟我们在一起,2009年买一户楼房,共9万,存款共有11万,请问律师怎么分呢
2025-02-01 17:4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均分配”原则。 在你的情况中,男方有妻子和女儿(共3人),女方只有自己;儿子(共2人)。因此,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来说。 -男方应获得与妻子和女儿所占比例相当的份额。 -妻子可以保留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但应当将剩余的部分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关于房屋的购买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可以在离婚后协商解决房产归属的问题。如果不同意,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协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