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男友的老板借给男友买房子的全款,这个房子买时只写了男友的名字,婚后从工资里面每月固定扣一部分,这个房子属于夫妻二人的吗?有人说,这种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是他是婚后用工资还的钱呀
2025-02-13 07:3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在你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房屋是通过你的男朋友(即丈夫)的工资和收入购买并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该房屋可以被视为你们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具体到你的问题中提到的“婚后从工资里面每月固定扣一部分”,这可能涉及到另一项法律概念——个人债务。如果你的男朋友在婚前就向你借钱,并且这部分债务在他与你结婚后没有偿还,那么这些债务可能被认为是他的个人债务,而不是你们之间的共同债务。 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详细审查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