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拉萨电视台招聘工,从2008年开始在这个台工作,新闻播音,翻译,新闻后期制作,栏目拍摄,制作,配音,广播电台主播栏目主播等,可贡献过十年里工资只给1200元,社保一分没有,同工不同酬,他们在12年左右拿了辐射费可我一分没有,在12左右被忽悠错过了公务员考试,承担什么责任,我要赔偿20多万
10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公司有义务支付合理的工资,并且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获得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