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夺回小孩抚养权。我是湖北黄冈这边,远嫁到江都锦西。小孩现在在锦西上初三了。其父亲是做家装。2014年父亲有了新家,小孩上学是领的贫困补助,孩子在学校要买的学习资料,补课,其父亲是不管不问,晚自习,同学们有家长送晚饭或者在学校食堂吃饭,下晚自习,大多都有家长来接孩子。而我家是个女孩子,全班只有她晚上得等到7:40回家吃饭,下晚自习自己回家。
13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就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了争议。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均有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 首先,关于孩子的生活环境,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和学习环境。如果您的孩子目前在学校或家庭环境中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维持现状。 其次,对于孩子的经济支持,法院也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您认为孩子在学校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和支持,建议您可以与学校沟通,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最后,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兴趣,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和愿望。因此,在处理此案件时,请您与对方协商,寻求一个有利于孩子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意见,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有需要,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