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夫亡多年未嫁,下养儿子,上伺公婆,现二老离世。请问,她是否应为顺位继承人与姑姑们共同分割遗产?她的儿子有无继承权?
2025-04-17 23:4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妹妹和她的丈夫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死亡,则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们的遗产。同时,如果您的妹妹有配偶和子女,并且她的配偶去世,那么她也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她的配偶的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这取决于他的具体情况。如果您的儿子是您的妹妹的合法孙辈或外孙辈,他就有资格成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之一。然而,如果您的儿子不是这些关系中的任何人,那么他就无法获得遗产。在确定谁有权继承遗产时,通常会考虑亲属关系等因素。 总之,如果您妹妹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么她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他们各自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