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不是差银行的,是属于利息很高的那种贷款,而且是打电话给你办理的,办理了两笔,两笔总额度是四万五,第一笔已经换了18期了,第一笔每个月换1380,第二笔每个月还1450,总共加上还2800多,但是自己记得明明当时电话里说的办理的是24期或者最长期限36期,现在他们公司打电话来说我办理的是54期,我从来没听说过54期的,当时没有签合同,就是电话办理的,现在我有四个月未还款,他们的吹款涵发了两次来,吹款涵上面写的三万多,然后给吹款涵里留下的电话打给对方律师,说要换七万多,我觉得太不合理了,我现在想问问这个怎么处理,因为我从来没办理过54期的业务,不管是银行还是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公司骗了。
2021-04-18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