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婆带孩子和孩子证件回娘家做客快一年了,我要她回我家,她说不回来,要跟我离婚,现在在法院起诉我,请求离婚。请问我现在去把孩子抱回我家,我会不会犯法啊?孩子1岁,结婚一年多
2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如果您的妻子不愿意将孩子带回您的家中,并且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您有权要求将孩子从其母亲手中带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或者孩子与母亲的关系存在重大冲突,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或判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有责任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支持等。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先与您的妻子沟通,尝试理解她的立场和担忧,然后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最后,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